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建设(二次)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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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04月15日 10:55
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淮安市江淮建筑总部经济产业园5楼开标室
2024年04月26日 14:30
淮安市江淮建筑总部经济产业园5楼开标室
¥18.000000万元(人民币)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皋路19号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淮安市江淮建筑总部经济产业园5楼(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西路28号)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建设(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江淮建筑总部经济产业园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建设(二次)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建设(二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供2年运维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地点: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江淮建筑总部经济产业园5楼)
方式: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请把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如果磋商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磋商供应商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江淮建筑总部经济产业园5楼开标室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江淮建筑总部经济产业园5楼开标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皋路19号
名 称: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江淮建筑总部经济产业园5楼(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西路28号)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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