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土地征收报批服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6来源:采购网
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土地征收报批服务竞争性磋商磋商公告
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土地征收报批服务竞争性磋商的潜在投标人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土地征收报批服务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需求:为保证园区建设,进一步保障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拟启动园区土地报批及相关专题编制工作,其中:1.基础设施项目:龙泉大街中段(象山大道-凤山北路)、象山大道北段(龙泉大街-双泉大街)、朱雀湖西路东段、朱雀湖西段(旧铺大街-象山大道)和水系调整等5个项目。2.产业用地项目:计划征地1500亩(以业主在2024年度提供的用地报批红线为准),需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勘测定界报告、协助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征地前相关工作、完成征地稳评报告、编制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若需),同步填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基本信息情况表”和“建新地类认定基本信息表”等相关电子报盘相关数据后,在审批系统内完成预审查并正式流转审查编制并完成相关审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成果要求: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相关技术服务成果,蕞终获得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审批完成。
本项目(是/否☑)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③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项。
1(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具备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等级)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用地报批服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提供对应项目合同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委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供应商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9点00分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磋商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注:磋商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流程不见面交易-不见面交易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1、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见投标人须知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2)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3)为保障开评标期间各分中心开评标问题的处理的及时性,请开标评期间的问题拨打电话,手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名称: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土地征收报批服务竞争性磋商
名称: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淮安市盱眙县黄花塘镇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玄武文化科技园B7幢3楼
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附件:交易公告.pdf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土地征收报批服务竞争性磋商.pdf公告尾页.pdf封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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