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国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依据《淮安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淮宣通〔2021〕38号),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广旅游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淮安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申报工作,并对已获得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核。经企业自主、县区推荐、实地考察、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等流程,评选产生2021年度淮安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复核通过部分已命名淮安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现将评审复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委宣传部或市文广旅游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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