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调整!涉及淮安开发区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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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淮昆台资合作产业园及扩区范围内的安置需求,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现向市政府提请对《淮安开发区东单元HA08(智能装备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经十八路以东、东五路以北、广州路以南、经十九路以西范围内,局部地块进行如下调整:
1、拟将HA08-01-06地块中广场用地(G3,0.8公顷)、HA08-01-07、HA08-01-08地块中商务用地(B2,8.39公顷)合并调整为:①二类居住用地(R2,7.21公顷),主要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②居住区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a,0.57公顷),主要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③广场用地(G3,0.8公顷);④街旁绿地(G1c,0.61公顷)。
2、拟将HA08-01-09地块绿化用地(G1,1.35公顷)部分,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B,0.49公顷),与HA08-01-10地块商住混合用地(RB,8.38公顷)合并,调整后商住混合用地面积为8.87公顷,其他指标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调整内容通过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淮安市规划馆、《淮海晚报》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止。如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处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淮安区新区政府沈坤路东200米 邮编:223200
听证申请: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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