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法护青春】淮安经开区法院与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共建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辖区大学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升广大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3月17日上午,淮安经开区法院与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与法同行 法护青春”合作共建活动。
食品学院副校长张建华、党委宣传部部长张军、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赵慧,经开区法院副院长王惠芹、政治部主任戴雪兰、刑庭庭长郭振强等参加活动。
院、校双方共同举行揭牌、签约仪式。张建华、王惠芹为双方共建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赵慧、戴雪兰代表双方签署共建协议书。协议从“‘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法治教育‘双导师制’、‘法护青春’计划、线上普法‘云平台’、院校‘党建+’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共建内容。
签约后,张建华一行在王惠芹等人陪同下,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涉台纠纷调处中心、执行指挥大厅、审判法庭、数据智控中心等场所,双方就发挥各自优势特色、深化法治教育进行了深入探讨。
院、校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驻区人大代表、扬子晚报、淮安电视台、经开区直通车等媒体参加发布会活动。张军介绍了法治教育共建相关内容,戴雪兰通报了法院普法工作情况及大学城普法计划。
发布会结束后,食品学院师生、驻区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现场观摩一起刑事案件庭审。
当天上午,江苏食品药品职业学院8名思政老师带领30多名师生走进经开区法院,在法院干警引导下,参观了宪法墙、诉讼服务中心、院史陈列室、数据智控中心等场所,沉浸式体验法院工作,零距离感受司法庄严。
随后,食品学院师生、驻区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现场观摩一起刑事案件庭审。
同学们纷纷表示,零距离、面对面地观摩庭审后,感觉课本上的法律知识变成了生动的实践教学,对法院的审判职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法律的神圣与庄严有了更切实的感受。
经开区法院多年来认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扎实开展“与法同行·法官说法”系列普法宣传工作,每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24场次,该院审理的江苏首例“追逐竞驶”案、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央级媒体播出,学习《民法总则》新闻、诉讼服务中心画面在央视一套《新闻联播》播出,国家宪法日两次普法活动在省、市电视台刊播,获评淮安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普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微信公众号被评为“全市文明办网创建优秀案例”。
今年,针对辖区大学城广大学生的普法需求,经开区法院重点打造“与法同行·法护青春”普法项目,建立与大专院校的合作共建关系,采取更加新颖、贴近学生生活的方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打造具有经开区特色和影响力的普法品牌,为建设平安大学城、法治经开区贡献力量。
原标题:《【与法同行·法护青春 】 淮安经开区法院与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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