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黄花塘民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告
日我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我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208302023CR0085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
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第六十八次工作会议会办纪要》精神和县政府《关于县第六十八次土经会研究问题地块处置方案的批复》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8302023CR0085)等材料,我局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8302023CR0085),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由该公司与县财政协调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