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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涟水县五港镇人民政府)

  ,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

  房屋建筑面积为29584.24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农民群众居住条件改善项目)

  公告单位: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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