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果林村六组)
发布时间:2025-04-03 11:23来源: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字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
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淮阴区行政服务中心淮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登记机构:淮安市淮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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