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政府
开发区未利用地块对外招租项目竞标工作已经结束,承租人已经确定,现将竞标结果公告如下: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未利用地块对外招租项目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五、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最终成交总价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
七、凡对本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出租人:金湖金开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淮安锦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院子F-7楼111、112室(城南干道和黎城南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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