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度第4批次(16挂)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淮阴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4批次(16挂)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关于淮安市淮阴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4批次(16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淮政呈〔2025〕2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淮阴区的土地征收信息,将位于徐溜镇民主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4.1020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土地征收信息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印发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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