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编号:42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受理编号:D2JS1):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工业园嘉诚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装有危废的塑料桶均未贴危废标签且露天堆放,硝甲苯、硝基苯、硫酸、二甲苯、爆炸性原料等危废混装在各个罐体中,未做任何区分,作业时产生的硫酸水肆意流淌;危废运输车辆未贴危废标识,交由无资质第三方公司(徐州鸿誉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三、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
四、整改目标:完成嘉诚化工遗留废物处置及设备拆除、场地平整工作。
五、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压实处置责任、健全处置机制,2022年3月初确定有资质、有经验的中标处置单位并严格按照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方案进场规范拆除、规范处置,反应釜内留存的混装物料清理打包并申报为危废,储罐高浓度废水罐单独投放调和药剂、单独吨桶暂存,拆除现场地面积存废水全部收集装入吨桶,对拆除过程所产生的危废、固废通过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申报,打印并张贴“二维码”电子标签,规范运至有资质危废处理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均按规定设置顶灯和危险品标识;2022年3月底完成场地上的固废及危废处置;5月底,处置完毕废水池中废水;6月底,规范处置厂区内高浓度废水储罐;12月底,完成设备拆除,场地平整工作。
针对涟水嘉诚化工整改事项,督促地方政府部门落实责任,全程推进处置工作,经现场查看,设备已全部拆除,遗留危废及废水全部处置完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9日)向涟水县委县政府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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