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涟水县仙居小区5幢204室)
室,经初步审定,原产权人为涟水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金德亮、张佩佩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由于原产权人已注销,无法共同申请,金德亮、张佩佩单方申请不动产权证,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
公告单位: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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