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鲍集镇新迁村新建厂房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3来源:采购网
受盱眙县鲍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盱眙县鲍集镇新迁村新建厂房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盱眙县鲍集镇新迁村新建厂房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盱眙县鲍集镇新迁村新建厂房项目
采购需求:盱眙县鲍集镇新迁村新建厂房项目,新建厂房2596平方米,详细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预算金额:230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50天内完工。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①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②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③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供应商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或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备注:本次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参与磋商或成交资格。
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45,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一)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9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023年9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显示屏)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2.1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磋商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盱眙山水大道8号远方物流6-6#
附件:盱眙县鲍集镇新迁村新建厂房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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