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区住房保障“提标扩面”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2017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等指标,2018年度市区(不含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住房保障蕞新标准公布。低收入线、中等偏下收入线较去年有所提高,对困难家庭的租金减免更加优惠。
蕞新的住房保障准入及保障标准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准入标准为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保障标准为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补贴额度按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与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的差额和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来确定;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准入标准为低保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准入标准为无房,保障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共有产权房申请准入标准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保障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
收入标准线也较去年有了上调。低收入线标准从去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264元上调至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374元;中等偏下收入线标准从去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528元上调至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748元。
此外,新标准还对申请住房保障家庭资产作出控制要求。低收入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10万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15万元。家庭金融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总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不高于15万元的(以申请时有效机动车车辆保单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为准)机动、电动车辆。
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对保障范围进行了适当放宽。处置、交易过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房改房、集资建房)2年以上的、在市区取得拆迁安置货币补偿(以拆迁协议签订的时间)2年以上的,均可再次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或共有产权房。另外,实物配租租金减免范围放宽,低保家庭和持特困人员证、特困职工证、残疾证或低保证的低收入家庭及中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减免50%的住房实收租金,特困家庭参照低保家庭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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