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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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289810/2021-00089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工业厂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淮安市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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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工业厂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淮安市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实施方案(试行)》。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工业厂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淮安市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解决工业厂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淮安市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21年第7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政办发(2021)1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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