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成果草案
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成果草案
2015年12月16日 08:37
《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于2013年开始修编,2015年4月,获淮安市人民政府(淮政复〔2015〕11号)批准。本规划实施以来,对我县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环境打造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县委县政府充分肯定了本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合理性、深远引导性、宏观调控性,是一版促进了涟水建设上台阶,提升城乡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规划。
目前,我县正处在科学赶超的机遇期、跨越发展的关键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期。2015年7月,淮安市委在六届七次会议提出要突出优化空间布局、彰显城乡品质,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进一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架构体系、核心功能的极化效应、令人向往的独特魅力,着力构建现代城乡新形态。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县委十届六次会议也明确提出融“市”入“海”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加强滨河新城与保滩、老城区与宋集、淮安(涟水)空港产业园淮安片和涟水片的联动发展,全面、深入地对接并融入淮安市中心城区的空间格局,在本轮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发展规模、空间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对规划的局部用地进行调整。中心城区范围:指以县城为核心的中心城区范围,西至淮安涟水机场、东至涟城镇东部、北至朱码镇域边界、南至涟水县域边界,包括涟城镇、朱码镇、陈师镇和保滩镇的部分辖区范围,总面积为177.30平方公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0〕20号)
5. 《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苏政办发〔2010〕81号)
6. 《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7. 《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调整思路与目标
1. 实施融“市”入“海”发展战略,打造城市新中心
2. 落实“海绵城市”发展要求
与《淮安市涟水县滨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淮安(涟水)空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进行充分对接,优化用地布局,加强滨河新城与保滩、老城区与宋集、淮安(涟水)空港产业园淮安片和涟水片的联动发展,全面、深入地对接并融入淮安市中心城区的空间格局,另外,进一步优化古淮河风光带一河两岸的景观建设,提升淮安市域整体景观风貌品质。
增加滨河新城南部居住用地;调整淮安(涟水)空港产业园区工业用地布局,减少部分居住用地;减少古淮河两侧建设用地;减少城区东部部分居住用地;减少炎黄职业学院区域部分用地;减少朱码片区部分居住用地;减少高铁站前商业用地,增加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R)增加34.8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减少34.37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减少54.37公顷,工业用地(M)增加5.67公顷,物流仓储用地(W)增加3.92公顷,交通设施用地(S)增加1.96公顷,市政设施(U)增加1.51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G)增加45.98公顷,城市建设用地总量增加约5公顷。
《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于2013年开始修编,2015年4月,获淮安市人民政府(淮政复〔2015〕11号)批准。本规划实施以来,对我县的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环境打造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指导了城市...
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成果草案
2015-12-16 08:37来自360安全浏览器
赵明-Zachary:必须转~
2015-12-16 11:14
神灰太狼:什么时候,能发展到我家啊!
2015-12-16 10:35
翟-敏:涟水那么多烂尾工程,都是很好的地段,现在还要开发另一个,没有必要!
2015-12-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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