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洮县创业担保贷款办理
为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现就2023年临洮县创业担保贷款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2023年,计划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00万元。
二、贷款申请对象、条件及扶持范围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是指法定劳动力年龄内(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临洮县境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约平台的专职司机等创业人员。
(二)小微企业贷款对象: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担任企业法人的借款人不能在同一贷款期限内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023年新发放的个人创业贷款蕞高额度为20万元,期限蕞长不超过3年;2023年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蕞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蕞长不超过2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及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蕞新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特别说明:若2023年出台关于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的蕞新政策,则按蕞新政策执行)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临洮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反担保人为临洮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且现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并且目前没有为他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且信用状况良好;或使用不动产抵押方式提供反担保。
15万元:1名正式公职人员或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评估值20万元以上商品房或商铺);
20万元:2名正式公职人员或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评估值30万元以上商品房或商铺)。
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人社部认定的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人社厅、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推荐的创业项目,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不再办理反担保手续,夫妻双方征信良好的发放贷款。
反担保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材料。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临洮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小微企业可采用通过不动产抵押方式或第三责任人方式提供反担保,企业职工可以作为第三责任提供反担保。
300万元及以下:按产权评估值的70%提供反担保。如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需评估值450万元以上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作为反担保。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结婚证/未婚证明、社保卡。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反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未婚证明。
(4)需填表:《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反担保保证合同书》及附件、《反担保申请书》、《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2、小微企业申请人:《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营业执照等原件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资料(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原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担保机构或经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提供基本材料的基础上,按申请人身份类别,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退役证》或《军官转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6、返乡创业农民工:县劳务办出具的相关证明。
7、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原件。
8、网络商户: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制注册相关证件、能证明经营和信用情况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0、出租车运营司机:出租运营及购车证明材料;网约车需平台专职司机需提供“双证”等证明材料。
11、上述人员合伙创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12、小微企业: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
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贷款办理效率,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采取先行登记的方式,即申请人现场进行登记后,无需排队等候,待县人社局对贷款资格等审核后,根据2023年放款任务,按登记先后顺序通知办理贷款(提前1天通知,通知后未按时办理的视为放弃)。放贷任务完成后,排序在后人员不再通知,对审核不符合贷款资格的人员一次性告知,并按顺序依次递补。
登记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4月20日(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临洮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7号窗口。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登记需提供的材料(登记资料统一存档,不退):①《临洮县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登记表》;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③申请人个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④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不再提前登记。
1、所有贷款申请人员需佩戴口罩、自觉排队,遵守工作人员要求。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贷款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且个人征信良好。
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次数累计满3次的,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4、网络商户必须连续从事网络经营12个月以上,月营业额不少于3000元;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或好评率在95%及以上。
5、严禁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含基层项目人员)和退休人员申请;严禁企业正式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申请;严禁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申请。
6、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不再受微利项目限制。
7、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即贷款人从获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先期支付利息,中央贴息资金到位后给予贴息。
8、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各类贷款申请人,在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后,通过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考试、自主择业等方式实现稳定就业(指依法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就业后次月必须归还贷款。
9、所有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因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经查实的,取消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已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收回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贷款申请人通过“临洮人社”微信公众号或临洮党政网下载相关表册。
1.临洮县2023年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doc
2.临洮县2023年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docx
3.《反担保保证合同书》及附件.doc
4.临洮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申请书.xls
6.临洮县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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