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工业园厂房招租启示
17号华创工业园11号厂房一层对外招租,建筑面积合计为:1800m²,规划用途:生产厂房,该厂房现状为已装修,租赁期限:三年起。
为了鼓励企业扩大生产经营,如企业每年在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纳税额达到每平150元/年,270000元/年,则每年厂房租金按9元/平/月计算。租金缴纳先以14元/平/月计算,如达到税收要求后已收租金与税收后的租金差额部分在下年租金里抵减。如未能完成每年的税收要求,厂房租金不予抵减。
1、以上房屋均以现状出租,招租的厂房以现状为准,承租单位一旦做出承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接受该房屋的现状。
2、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生产,不能从事危险品仓储,有毒,有害,有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行为。
3、承租单位在房屋租赁期间,需严格执行相关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占用除租赁房屋外的其它公共设施设备。
4、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按协议要求严格执行。
1、单位身份的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负面影响的经济纠纷。
2、自然人身份的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3、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需带来备查。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17号华创工业园9号综合楼园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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