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业主个人信息!淮安多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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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出售业主个人信息!淮安多人获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相某某、刘某仁、陈某乐出售多个小区业主个人信息,获利共计17837元。
检察院指控,2020年4月至6月,被告人相某某将自己在淮安市淮海青年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期间获得的淮海青年城小区7号至15号楼业主的215条个人信息出售给仲某(另案处理),将淮海青年城小区业主的98条个人信息提供给何某(另案处理);利用其前妻王婷婷在红豆公园里小区物业上班的便利,将红豆公园里小区业主的407条个人信息分别出售给仲某和李某(另案处理)。被告人相某某累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127条,累计获利人民币7600元。
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刘某仁将自己在淮安市生态新城金奥国际中心售楼处工作期间获得的金奥国际小区业主的240条个人信息出售给李某,获利人民币6000元。
2021年5月,被告人陈某乐将自己在淮安市中天翡丽湾小区物业工作期间获得的中天翡丽湾小区业主的492条个人信息出售给李某,获利人民币4237元。
被告人刘某仁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相某某、陈某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三人均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暂扣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法院认为,被告人相某某、刘某仁、陈某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其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相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刘某仁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陈某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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