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区复兴镇会等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淮安区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窗口
淮安区复兴镇渔滨居民委员会一组农民集体
淮安区复兴镇渔滨居民委员会二组农民集体
淮安区复兴镇田桥村村民委员会中陶组农民集体
淮安区复兴镇田桥村村民委员会中陶组
公告单位: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版权声明:本文由江苏淮安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